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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喻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和方应理对视,他的眸底又深又亮,高深莫测。他感到方应理的手扶上他的腰,这次不是挠痒,是带着挑逗意味的,顺着衣摆滚烫地伸进来,不轻不重地按着。
“嗯?”任喻把脸埋在手臂里,发出细小的哼声以作回应。他觉得自己在出汗,哪里都黏湿湿的。
“我觉得只是在床上不够,太平淡了,最好是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绑在床上,眼睛被遮住了。可能是领带或者眼罩,然后黑暗里,你感觉有人在摸你,但你看不见……”
语气是冷静的叙述,但这段耳语画面感太强了,尤其是在这样昏黄的暧昧之下,任喻的表情有些难以言喻:“……你喜欢……这种?”
“喜欢啊。”任喻感到方应理的手突然撤出去,并且稍稍拉开距离,“而且你的读者好像都很想看。”
脑子里倏然空白一秒,但血液却瞬间涌入把脸颊烧得发烫,任喻忽然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自从不做线人以后,任喻多干了一份写稿子的副业,自己开了一个blog,把之前经历的一些案子半虚构式地记录下来,积累了不少读者。尤其是廖修明这个案子,他在创作时,按照方应理的形象虚构了一个叫郝聿明的角色,跟自己并肩作战。
本意是按照双男主携手破案写的,但可能是他热恋期实在很上头,不受控制地将这两个角色写得火花四溅,导致读者大呼嗑到了,并且在评论区幻想出很多儿童不宜的情节,其中就包括这幕强制戏码。
这个事儿他瞒着方应理的,结果还是被发现了。
任喻感觉自己正在经历一场社死,他确信,这是方应理对他刚刚说结婚就能打五折的报复。赤裸裸的报复。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已经有5万粉丝了,只要具备基本的检索能力,也不是很难发现吧,何况你有时候刷读者评论,嘴角快咧到太阳穴……”
“……”
“我觉得读者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方应理笑了笑,“作为一个称职的博主,要给读者看他们想看的东西。”
道理是这样没错,可问题是,读者想看的,不一定是blog的审核想看的。
“方应理,你能不能下次装作自己不知道。”任喻扶额,“这样真的很丢人。”
“丢人的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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