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酒吧偶遇婉晴校花,救场校花又入局(下) (第2/2页)
笙婉月恶狠狠瞪了沈婉晴一眼,那眼神就是在告诉她,再多说一句自己就会被多扇一巴掌,再说下去自己早晚被她害死。
“抱歉!抱歉!她不懂事,大学没毕业,我只是带她出来玩会,有没有别的办法?”笙婉月赔笑的询问着。
“嗯……要是经理的话,你还可以用积分去兑换的方式保命,关键是主人插手那就有点麻烦呀,除非……”小野说到这里便不再言语,已经推开了门十分恭敬的待沈婉晴和笙婉月走进后关上了门!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宽阔的总裁办公桌,桌面上仅仅左右各摆着一对背靠背的液晶体高科技电脑,两对电脑中间摆放着一张钛合金制作的键盘,再往里便是一张真皮旋转椅,椅子后面是覆盖整面墙壁的书架,书架上摆放着各种稀世珍品的书籍,随便拿出一本都价值上千万元。
而旋转椅上坐着的是一名不苟一笑、冷艳难近、雍容万千姿态的少女,她便是这飒夜酒吧的主人飒夜。
由于总是带着一张狐狸的面具,导致华夏任何人都未见过飒夜的真实样貌,也很难让人想象得出来眼前如此年轻的少女就是当年硬抗八大氏族联合,最终击退并傲然华夏之巅的飒夜。
“请坐。”飒夜很是有礼貌的望着忐忑不安的两人,示意她们坐下。
“主人,今天这种情况有点……”笙婉月刚坐下立马站起来说道。
“想必在上来的路上,你也听到了小野和笙婉月之间的谈话了,谈谈你的想法?”飒夜很是好奇的望着已经吓傻的沈婉晴。
“主人,我妹妹她真的只是……”笙婉月着急先一步解释着。
“让你说话了么?”身为主人的威严顿时压得笙婉月喘不过气来,趴在地上。
“现在的华夏是法治社会,你无权剥夺别人的自由。”反正已经闯祸了,那就干脆继续硬闯倒地,沈婉晴抱着这样想法开口道。
“我们可是签订了合同的,她在我这里唱歌无论是不是原唱,一首歌一个积分价值10万元。作为代价便是服从管理,这是写在合同上具备法律效益的。”飒夜饶有兴趣的看着索性破罐子破摔的沈婉晴。
“新生旧死,难道你们还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杀人么?”沈婉晴仍然不服气道。
“新人胜利了,我们自然会开出一个无法拒绝的价格拉拢;至于失败的人会根据安排去非洲发展公司而已。”飒夜无懈可击的语言不含一丝漏洞。
无论按照国际上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说,只要合同并不违规都具备法律效力。至于在公司里工作的员工被安排到哪里工作,连国都无法干涉。
“你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你上台表演失败了有损我们酒吧名誉,导致客流量减少,影响营业,飒夜酒吧完全能以损害名誉罪名对你进行起诉!”飒夜敲了一下键盘,左面液晶体显示屏面对两人播放的正是沈婉晴上台演唱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