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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完球后的几天,天气非常漂亮,如同我和宁雨的心情。
话说宁雨的体育精神,实在是个劣问题。她跟乌龟一样,动是能动,就是不会跑。再者,她球的技术也不行,毫无招架之力。玩了不是很长时间,她就呼天喊地,道称即将流汗而死,死相何其丑陋。
其实,事后跟宁雨相爱的日子,我老喊她一起参加运动,她丝毫不感冒。除了去健身房跑步换衣服能看帅哥外,其余运动她均不抱有兴趣。我有时会为此很生气,也很担心她身体状况,毕竟整天办公室呆着不适当运动,容易生病,就骂她:
“你这傻逼女人,除了床上运动,其他运动一律不参加,你就等着发胖而死吧。中国里还没发现有人因为肥胖而死,估计你要开先河。”
这女人听完毫不在意,还会操大喇叭反驳道:饱死好过饿死,床上死好过马路上被撞死。被你弄死好过运动过量心脏病而死。
最近心情好,缘于一切皆顺利。工作顺心,宁雨又赚到钱,我姐姐又生了个儿子,好事接连来。
因为公司最近确实挺景气的,接到生意,员工又忙碌地干实活。所以,宁雨请全体员工到大酒店吃饭。一路来,我的女老板做生意比较人性化,就是重感情。人没那么世故,也不怕受骗。所以生意上,人家很多时候就出于她这种品性,选择跟她合作,而并不因为她的行业水准比别人高,更不是因为她是女人。
吃饭唱K直落。公司的同事们纷纷如鱼争食,既热闹又疯狂。其实,他们个性均比较外向和开放,如果不是他们业务水准和敬业精神不足,我在日后也不至于赶他们出公司。但广告行业就这样,办小公司接小业务,靠一批三流人才确实足够。但要做大事,搞大它,就需要专业人做专业事。
饭局气氛比较和谐,本来公司员工就都不怕宁雨,唯独比较畏惧我。我那天也机警地放开点,有说有笑,毕竟来此以放松为目的。饭局一直坐在宁雨旁边,当然也名正言顺。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宁雨开始喜欢上给我夹菜。平时几乎每天都要她他在一起吃一次饭,不管上正班还是周末,她渐渐地习惯给我夹第一口菜,而我渐渐习惯她的服务。
一碟油亮的白切鸡刚被端上,宁雨就马上给我夹了块鸡腿。这种公众化的偏心,霎时间让下属们个个欲言又止。
平时宁雨只跟我去应酬,其余的同事一律均不带出门,连助理也没携带过,已经显示她对他们的轻视,对我的过度信任。如今她又要加了一条罪行,连吃饭都携带私心,她对偏心几乎引起群众愤怒。察觉到她做法确实不好,我于是在宁雨耳朵里私语几句,告诉她应该给每个下属夹些菜,以示感谢他们最近的辛苦工作。果真,这一举触让同事很感动,气氛急速欢快起来。
饭后去KtV。一到场,电视和音响设备立即被打开,下属有几个爱好者展开争夺麦克风起来,一路横唱,能唱则唱,能喊则喊,喊不出就念。作为他们上司,我这个热爱唱歌的人,怎么好意思去点歌K。所以一直跟老板斋坐,然后斋听,最后斋喝。
半途,同事陆续叫我和宁雨唱歌,我怂恿宁雨亮嗓唱一首,她打死也不愿意,哪怕麦克风到了嘴边也迈不开喉咙。我也假装不会唱歌,一一拒绝。其实,我估计我比他们任何一个都唱得好。(晕,是不是很自以为是)
啤酒消化得很快,我十来分钟就要上一躺洗手间。直到有次,我刚退门出来,这群人居然拍起手掌来,一直发话要我怎么也得唱一首。这时歌已经点好,是王菲的《矜持》。我立即猜到是宁雨搞的鬼,只有她才知道我喜欢王菲音乐,还特别喜欢哼这首歌。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报复心理,我答应可以接受,但一定要老板跟我一起合唱。
宁雨奇迹般地接受。虽然她嗓音和音准差些,但歌在乎的是境界。当我们合唱到“我是爱你的,我爱你到底”,我已经忘情到将宁雨当成我的爱人。宁雨用心用情得哼这几句时,面对我,眼睛放出光芒,那副我迷恋的神态,让我杀那间觉得她在心目中的位置是多么重要,比家人还重要。对,这就是爱人的感觉。
她就是我爱人?我人生第一次质疑到这个问题,宁雨为什么不能成我的爱人呢。
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可能对宁雨的依恋,不是缺母爱那么简单,毕竟她也只有三十多,而是一种情欲之爱,雷同于我和其他女人那种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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